一、公司注册地与经营地不一致,怎么办
公司注册在开发区,但是在市内经营。一般这种情况,工商局查到是不认可的,属于违规经营,可能被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罚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这种情况选择有两种:
一是,回到开发区原经营地址经营公司;
二是,变更地址到现在的办公司地。
二、公司注册地和经营地可以不一致吗
在处理日常法律事务过程中,常被当事人问起,公司注册地和经营地不一致是否可以呢?答案是可以的。我国《公司法》第10条,“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2条,“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第3条第2款,“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从以上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来看,公司注册地和经营地是可以不一致的。公司住所是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一定要和生产、经营场所一致。但因为税收实行属地化管理,若公司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不一致的,尤其是一个公司有多个经营地址的,且经营地址不在一个辖区,容易造成监管上的盲区,造成税收的流失或者不方便管理。因此,不建议公司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不一致。
三、公司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不一致存在的法律风险主要有: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出,可能被课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六十八条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备案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接受警告、限期办理登记、责令停业整顿、扣缴营业执照甚至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处罚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63条第(二)项: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不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扣缴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三)如果企业涉及诉讼事项,对企业法人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而法院的文书也将送达住所地址,如果因为企业经营地址变更而未收到法院文书失去出庭辩护机会,经由法庭缺席判决可能要承担败诉风险。(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
(四)在债务履行上,如果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债务,给付货币的,在接受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上述所在地即为公司住所,即注册登记地,如果注册登记地和经营地不一致,可能导致债务履行困难。
综上所述,公司的实际经营地点应当与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注册地一致,不一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以上就是由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公司注册地与经营地不一致,怎么办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网站律师。
标签: 注册公司 注册程序 注册流程 公司出资公司股东之间股权转让计税基础怎么确认?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要符合什么要件?
一、公司股东之间股权转让计税基础怎么确认公司股东之间股权转让计税基础的确认:1 转让企业取得受让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转让资产的原有限公司注册资金没有按时到位会怎么样?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注册条件
一、有限公司注册资金没有按时到位会怎么样 有限公司注册资金没有按时到位会由工商部门限期到位,还有可能会被被认定为虚假出资,面临未到位一、房产手续办理必须双方共同到场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到底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需要在买卖合同中体现出来,进而在房产证上载明,因
个人卖房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1 议价既然是买卖,只要是有人想要买,就一定会涉及到杀价这一项。毕竟,谁的钱都不是风刮来的。这个时候,因为
一、什么是小产权房?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
婚姻法对于房产的规定有哪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
办理房产证需要哪些材料?1 盖章的申请表;2 房屋买卖合同;3 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4 测绘表、房
小产权房最新政策是什么针对于小产权房的新政,已经有明文表示禁止私下交易买卖的行为,而且所刊登的通知要求集中处理,尚未登记的宅基地和
Copyright 2015-2022 找法网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3000331号-29联系邮箱:434 922 62 @qq.com